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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博所组织全所律师学习《侵权责任法》

作者:柳青   时间:2014-08-28   访问量:1073

近日,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学习《侵权责任法,熟悉办理此类案件,全力维护社会秩序,我所主任王东晖律师结合实践经验解读了《侵权责任法》。

据了解,2009年12月26日,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《侵权责任法》,该法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,是继《合同法》、《物权法》之后,我国民事领域的又一部重要法律,直接影响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,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,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石。侵权责任法涉及生命权、健康权、隐私权、婚姻自主权、继承权等人身、财产权益,不仅包括产品缺陷、交通事故、医疗损害、环境污染、网络侵权、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,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、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,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。

通过此次学习,加强了律师对《侵权责任法》的理解,从实际办案出发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保证社会的公平、正义。体现律师的神圣职责使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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