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柳青 时间:2016-03-14 访问量:1060
为引导律师投身社会公益事业,我所根据《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》[皖司通(2013)9号]部署,每年3月份全所统一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,我所领导高度重视,扎实开展工作,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,并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部署。
活动中,开展公益法律咨询现场,安排9名青年律师与所对接的社区,开展法律咨询活动,接待来访居民100多次,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多份;组织专项法律援助,安排多名实习律师、青年帮助帮助群众维权,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,在中心现场就群众关心的赡养、抚养、离婚、遗产继续等问题答疑解;推进律师服务与社区对接,组织青年律师参与基层群众矛盾调解,针对诉求双方分别安排律师。
树立学雷锋典型,弘扬雷锋精神,雷锋的精神是中华民族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,律师不但要在 “学雷锋”活动中发扬这样的高尚精神,也要在日常生活中,一点一滴,方方面面发扬这样的优良传统,让这种“雷锋精神”永远的流传下去,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