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柳青 时间:2011-05-31 访问量:1094
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两院两厅颁发的《关于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2011年5月31日上午,明博所组织全所律师学习关于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学习讨论会,此次业务学习由本所王东晖律师主讲。
会上,王东晖律师介绍了该规定出台的背景、过程并作了详细解读。重点学习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:一、关于律师职业定位的修改;二 、关于允许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的修改;三、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修改;四、关于律师阅卷的修改;五、关于律师调查取证的修改;六、关于律师职业豁免的修改。
各律师也踊跃发言,肯定了该规定出台的积极意义,恳切希望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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